格但斯克琥珀公会即是国际琥珀协会的前身。

为了防止恶性竞争,保护从业者的合法权益;规范行业标准;规范琥珀行业人行培训;保护工艺大师利益等目的。早在14世纪初(条顿军团统治时期),格但斯克就成立了琥珀公会,但是公会没有制定行业规范、自由结社的权利,按《日尔曼法》规定私人是不能拥有和经营琥珀的。15世纪中期,波兰政府收回到格但斯克的统治权后,在波兰政府的支持下,琥珀公会取得了制定行业规范、自由结社的权利,并于1477年发布了第一个行业法规,并允许私人拥有和经营琥珀。
16世纪到18世纪,航海时代造就了强盛的欧洲,格但斯克凭着四通八达的港口交通优势,迅速成为整个欧洲的琥珀制造中心。但格斯克的琥珀加工迎来了,继古罗马时代之后的又一次兴盛时期。16世纪初,格但斯克共有46家琥珀作坊,从业(琥珀制作大师、熟练工和学徒)人数超过300人。
后来,在公会匠师的请求下,市议会通过决议把格但斯克琥珀作坊限制为40个,每个作坊限制6个人。琥珀公会不仅限定了作坊的数目、从业人员数量,还严格规范产品质量,保护知识产权,规范职业道德操守,严惩不正当竞争。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行业的利益,使得格但斯克的琥珀加工业良性发展。
好的制度是一个行业良性发展的前提。
好的制度是一个行业良性发展的前提。